敖政办发【2018】80号
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双线控辍”责任机制,全面推进
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各街道办,旗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事业单位:
《落实“双线控辍”责任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旗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旗县区双线控辍工作流程记录单
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全面推进中小学
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新形势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更好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全面推进全旗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要求,以《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为指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我旗教育发展实际,全面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大力推进全旗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全旗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的政府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控辍保学问题解决。把法治导向与政策导向相衔接,不断提高控辍保学的治理能力。
(二)坚持教育公平原则。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有教无类,强化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三)坚持联控联保原则。控辍保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综合施策。乡镇苏木政府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教育、市监、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发挥作用,协同营造联控联保的良好教育生态。
(四)坚持标本兼治原则。继续把义务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把握重点、标本兼治,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融合、学校发展与重点项目相协调,强化各方责任与学生意愿相统一,努力办好每所学校,使每个学生得到全面而又个性发展。
三、目标任务
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不断提高全旗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通过教育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提升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明显提升,确保到2020年全旗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的目标。
全面推进全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控辍保学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体制机制。促进全旗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大规模学校、大班额班级总体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条件明显改善,全旗义务教育实现均衡优质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并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1.乡镇苏木人民政府作为当地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要与教育局、学校共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确定义务教育执法监督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防止辍学。
2.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乡镇政府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
3.落实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苏木人民政府或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利用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旗教育局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加强对农村薄弱学校、初中重点学段、流动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重点学校、重点群体的监控,及时发现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要和残联、安置帮教机构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安排其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二)健全和完善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关爱体系
1.乡镇苏木人民政府、教育、共青团、妇联、残联要健全和完善弱势群体儿童少年关爱帮扶体系,帮助弱势群体儿童少年解决各种困难,资助、指导其积极向上地学习和生活。
2.各学校要本着“一人一案”的要求,及时掌握残疾、留守、困难等各类弱势群体儿童少年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健全和完善校内关爱帮扶体系,把对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心理有问题学生的帮扶转化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转化制度,保证各类弱势群体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3.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的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对于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好送教上门服务。
4.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坚持优先帮扶、优先帮教的原则,保证各类弱势群体学生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局要会同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或组织,加强排查,摸清情况,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三)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严禁把增加作业量、延长学生学习时间作为惩戒学生的手段;坚持正面教育,不粗暴地对待学生,不侮辱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初中阶段继续推行“绿色证书”教育,使学生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掌握服务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技能和本领。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学校要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鼓励教师革新传统教育教学方法,引导教师在备课、上课上下功夫,在育人艺术上下功夫,用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教学艺术,打造高效而有情趣的课堂,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切实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获得感。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3.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加快教师本土培养和定向培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加强薄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从人力和能力两方面促进乡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4.加强设施设备保障水平,提高学生就学质量。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网络、教学设备、实验仪器、教学器材、图书报刊的配置,切实保证全旗各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水平和仪器设备配置水平的同步提高,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5.改善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统筹实施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各项教育工程,加快新建、改扩建教室、宿舍、食堂、浴室进度,改善取暖、住宿、餐饮、清洁卫生条件,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全面实现标准化,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6.加强学校安全治理,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旗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治办、文体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彻底消除校园周边网吧、餐饮、娱乐等场所的治理,保障学生不因网瘾或沾染其它不良习气而辍学。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积极预防校园欺凌等事件的发生。同时,进一步优化校车服务,为学生提供安全、便利的上、放学条件,防止学生因交通不便而辍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立机制
1.提高“控辍保学”工作认识。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嘎查村居委会、教育局要组织召开“控辍保学”专项会议,学习传达落实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赤教基字〔2018〕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双线控辍”要求,认真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
2.建立“双线控辍”工作机制。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嘎查村居委会、教育局要成立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日常工作制度、双线控辍流程记录单制度。
(二)规范流程,控辍保学
1.落实家访制度。班主任每学年度至少进行四次家访,家访的重点是单亲(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学困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及早发现疑似辍学学生,并开展劝返工作;多次劝返无效的,学校要组织班子成员深入辍学学生家庭,开展劝返动员工作;学校劝返无效的,将“旗县区双线控辍工作流程记录单”送达嘎查村居委会和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开展政府层面的劝返工作,经村嘎查居委会和乡镇苏木政府劝返无效的,将“旗县区双线控辍工作流程记录单”(复印件)报旗教育局备案。学校、嘎查村居委会、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各留一份存档。
2.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控辍保学工作。每年3月份开展“防流控辍”专项治理月活动,做好辍学高发期重点年段(小学5-6年级、初中8-9年级)防流控辍工作;每年8月30日-31日,做好年龄段人口统计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监督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坚持做好控辍保学月报工作,每年3、4、5、6、9、10、11、12月底报送辍学名单,实现市、旗、校三级监管。
3.健全完善特殊群体监测及关爱体系。学校建立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数据库,做到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建档立卡)学困生分类建档,重点监管;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开展关爱活动,定期对特殊群体儿童进行跟踪监管。
(三)落实控辍保学的监督、评价和问责机制
1.加强督导评价。旗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每学期对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评估结果与各部门(单位)重点工作责任目标挂钩。
2.落实“双线”责任追究。旗政府将按照“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施行“旗政府约谈乡镇苏木政府,乡镇苏木政府约谈居委会”、“旗教育局约谈学校,学校约谈班主任” 双线约谈。
附件
旗县区双线控辍工作流程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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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学生相关信息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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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 |
与被监护人关系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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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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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内部控辍记录 |
班主任第一次劝返记录 |
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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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第二次劝返记录 |
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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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劝返记录 |
校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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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监控记录 |
旗县区教育局(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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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层面控辍记录 |
村委会劝返记录 |
村委会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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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苏木政府劝返记录 |
乡镇苏木政府(公章) | |||||||
旗县区: 学校: 填表时间:
政策解读: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全面推进中小学 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