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高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内扶办发〔2018〕75号),现将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共计1750万元,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投入资金额度
投入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1750万元。
二、建设项目计划
(一)项目名称:敖汉旗新惠镇北城新区安置区暖棚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计划使用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950万元。
实施地点:新惠镇三官营子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已有270座暖棚更换电动放风机270套、更换棉被(5kg/㎡)397143.04㎡;修复17座破损大棚;对12座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正常使用的大棚进行加固。
联农带农机制:
1.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敖汉旗人民政府所有,由企业统一运营管理,每年按项目总投资4%缴纳38万元年化收益金,形成稳定、可持续的集体收入来源。
2.项目年均提供340个就业岗位,优先吸纳安置区搬迁群众务工;运营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2期设施农业技能培训;村民和搬迁群众分别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务工薪金、分红股金三重收益。
该项目预计可实现年稳定收益38万元,收益将专项用于安置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治理提升工程,以及安置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群众创业培训补贴等事项。能有效增强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夯实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根基。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一是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受益脱贫人口数量2045人。三是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8%。
建设期限:2026年6月—12月
责任单位:新惠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孙伟业
(二)项目名称:敖汉旗兴隆洼镇大甸子村安置区冷棚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计划使用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225万元。
实施地点:兴隆洼镇大甸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
建设内容:新建西红柿冷棚13栋,总建筑面积9044平方米配套给水管线925.61米;新建299平方米冷储库及配套制冷设备;新建围墙1104.36米、电动大门及门垛门藏1座、红砖地坪硬化980平方米。
联农带农机制:
1.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大甸子村集体及安置区相关村组所有,由大甸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运营管护,收益专项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安置区群众分红及小型公益事业。
2.就近稳定务工,重点照顾弱劳力、半劳力及脱贫监测户,提供长期与季节性岗位;常态化开展技术培训;创业扶持带动,以大户带小户、强户带弱户,形成抱团发展格局。
本项目以西红柿冷棚为核心载体,推行产权归集体、合作社运营、收益惠农户、公益反哺村运营模式,构建联农带农体系,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渠道,切实保障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可融入。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一是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项目受益脱贫与监测对象123人。三是受益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满意度达到≥98%。
建设期限:2026年5月—12月
责任单位:兴隆洼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田原昌
(三)项目名称:敖汉旗兴隆洼镇大甸子村安置区暖棚(三期)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计划使用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225万元。
实施地点:兴隆洼镇大甸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
建设内容:新建暖棚8栋,总面积7680平方米,配套水电设施;新建冷藏库1座150m²;新建产业路600延长米。
联农带农机制:
1.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大甸子村集体及安置区相关村组所有,由大甸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运营管护,收益资产金严格按章程分配,重点用于村集体经济积累、安置区群众分红、产业升级发展,优先惠及搬迁户、脱贫户、监测户。
2.优先吸纳安置区搬迁群众就业,重点吸纳弱劳力、半劳力、监测脱贫对象,提供长期固定岗位与季节性灵活岗位。
本项目以羊肚菌标准化暖棚为产业载体,构建联农带农成效机制,通过发展高附加值特色食用菌产业,推动设施农业提质增效,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搬迁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一是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项目受益脱贫与监测对象123人。三是受益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满意度达到≥98%。
建设期限:2026年5月—12月
责任单位:兴隆洼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田原昌
(四)项目名称:敖汉旗黑土营子村安置区设施农业冷棚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计划使用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220万元。
实施地点:四道湾子镇六道湾子村
建设内容:对黑土营子村设施农业冷棚1118栋安装手动卷帘装置2236套。
联农带农机制:
1.项目实行“政府监管+村级所有+跨村联合运营模式”。
2.项目联农带农覆盖搬迁群众以及脱贫人口,同步兼顾村内弱劳力、无劳力、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年度可提供就业岗位300个;鼓励搬迁群众自主承包;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针对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差异化兜底帮扶;收益分配脱贫监测人口增收、资产维修管护以及安置区公共服务。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一是在2026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项目受益脱贫与监测对象526人。三是受益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满意度达到≥99%。
建设期限:2026年4月—10月
责任单位:四道湾子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孙兵
(五)项目名称:敖汉旗金厂沟梁镇易地搬迁安置区暖棚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计划使用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130万元。
实施地点:金厂沟梁镇段木梁村
建设内容:新建日光温室暖棚7栋,总建筑面积4060平方米;附属配套为新建给水外网、道路工程、电气工程;棚内配置暖风炉等附属设备。
联农带农机制:
1.以安置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运营载体,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分配,确保联农带农机制规范化、可持续。
2.针对安置区有劳动能力、可参与日常生产的搬迁群众,合作社优先提供暖棚相关就业岗位5—7个,年收入可达2万元左右;针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的搬迁群众,合作社提供培训与技术帮扶;设立安置区公益岗位,安置无法参与体力劳动的特殊搬迁群众;预计通过租赁、服务等方式年稳定收益可达24.6万元,收益按比例进行分配管理和使用。
该项目建立稳定、长效、精准、普惠的联农带农机制,实现项目效益与搬迁群众利益深度绑定,确保搬迁群众“有事做、能致富”,助力安置区产业振兴与乡村全面发展。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一是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项目受益脱贫与监测对象122人。三是受益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满意度达到≥98%。
建设期限:2026年5月—12月
责任单位:金厂沟梁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朋飞
三、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4日(10天)。
四、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76-4321638、0476-4322209
电子邮箱:ahydb123@163.com、ahqczjncg@163.com
通讯地址: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敖汉旗财政局
五、其他事项
本公示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敖汉旗财政局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