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
( 第2轮第3项整改任务)
第2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0476-8833799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7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2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