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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净美敖汉·喜迎新春”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许玉杰 审核: 姜吉伟 发布日期:2026-01-2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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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沿街商户朋友们:

新春佳节临近,为全面提升城市“颜值”与“气质”,营造“整洁有序、安全通畅、喜庆祥和”的节日环境,让全旗人民在清新、舒心中欢度新春,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于2026年1月22日起,在城区范围内深入开展 “净美敖汉·喜迎新春” 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城市的美好,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参与,我们诚挚需要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一、行动目的 

本次行动旨在靶向治理当前影响市容观瞻、妨碍群众出行、侵占公共空间的突出问题,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实现市容面貌显著提升、城市秩序显著规范,以焕然一新的城市形象迎接农历新年。

二、重点整治内容

1. 整治占道经营,还路于民、还净于民:请所有临街商户自觉遵守“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责任制,不超出门店外墙进行经营、作业、展示商品,不乱堆乱放杂物或广告牌。让我们共同维护店前整洁、有序、畅通的美好环境。

2. 整治流动摊点,规范经营秩序: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学校、医院及广场周边等重点公共区域,全时段禁止流动摊贩违规占道经营。同时,对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安全的废弃烧烤架、货架等各类违规设施,请物主尽快自行清理。

3. 清理“僵尸车辆”,释放公共资源:长期停放在公共道路、停车泊位、居民小区公共区域,无人使用、车身破旧、落满灰尘的废弃机动车(俗称“僵尸车”),请车主务必在 2026年1月23日前自行移走或妥善处置。依次履行催告、公告程序,逾期仍未处理的,我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拖移。

三、行动阶段安排

宣传劝导期(即日起至1月22日):执法人员将上门走访、发放通知,进行政策宣讲和温馨提醒。请您主动对照,自觉整改。

集中整治期(1月23日至1月31日):对经反复劝导仍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相关经营物品及工具,对仍不配合的依法强制清理;阻碍执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长效巩固期(2月1日以后):持续加强常态化巡查管控,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维护长效洁净秩序。

四、你我携手,共建净美家园

“净美敖汉”,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喜迎新春”,需要我们共同的付出。我们在此郑重倡议:请广大商户朋友争当文明经营的示范者,守好“门前责”,不占道、不扰民。

请各位车主朋友主动处置废弃车辆,不将公共空间变为“私人废场”。

请全体市民朋友争做城市管理的监督者和参与者,发现相关问题,欢迎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反映,让我们携手共治。

投诉举报与建议渠道:

 服务与监督热线:(0476-5901629)

官方微信公众号: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行动美化家园,以全新的面貌共迎新春佳节!

感谢您的鼎力配合与支持!

 

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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