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矿安字〔2024〕38号)文件要求,敖汉旗龙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敖汉旗鑫铧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已完成尾矿库闭库工作。经企业申请,旗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并报请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对上述2座尾矿库予以销号。
特此公告
敖汉旗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注:尾矿库闭库销号名单公告后,相关部门从尾矿库名单中清除该尾矿库,并解除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不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矿安字〔2024〕38号)文件要求,敖汉旗龙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敖汉旗鑫铧矿业有限公司第二尾矿库已完成尾矿库闭库工作。经企业申请,旗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并报请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对上述2座尾矿库予以销号。
特此公告
敖汉旗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注:尾矿库闭库销号名单公告后,相关部门从尾矿库名单中清除该尾矿库,并解除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不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