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三石制铁有限公司粒化铸造铁及铸造产品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三石制铁有限公司粒化铸造铁及铸造产品建设项目。
2、评估主体单位: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人民政府。
3、项目建设单位:赤峰三石制铁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
5、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封闭料场(预留二期)、2台100m2烧结机、1条年产120万吨链箅机-回转窑、1座600TPD双膛窑、2×880m3级高炉、2套铸造铁粒化设施、1套水渣微粉设施、铸铁型材加工设施;以及相应的1套1.2万制氧机组、发电、煤气系统、全厂空压站、全厂水处理中心、总降变电站、智能化工厂系统、总图及综合管线等公辅设施。二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闭料场(在一期预留位置实施)、1台100m2烧结机、1×880m3级高炉、1套铁水粒化设施;以及配套的1套1.2万制氧机组、发电等公辅设施。
6、产品方案:粒化铸造铁、铸铁型材。
7、建设周期:3年。
8、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投资为556811.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通过对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参与调查,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和风险因素的程度;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而降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大伟 联系电话:13848990875
2、评估单位:中恒和咨询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
联系人:赵 工 联系电话:13789497833
3、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主体和评估单位发表意见及建议。
5、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