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地点
敖汉旗岱王山矿区铅银金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政府驻地新惠镇北东东80°约60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赤峰市敖汉旗下洼镇。
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1)建设规模
根据敖汉旗岱王山矿区铅银金矿的资源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及内、外部建设条件等,矿山建设规模设计为9万吨/年。
(2)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为金矿石。
(3)新建金矿选矿厂设计规模为300t/d(9万t/a)。
(4)服务年限、工作制度
选矿厂服务年限约为16.3年。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3、项目总投资及经济效益
(1)采矿部分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042.0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412.4万元,流动资金估算为1629.62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2)选矿部分项目总投资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1682.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077.9万元,流动资金估算为2604.85万元。本项目所需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4、建设工期
采矿建设工期2年。
选矿建设工期1.5年(18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公示期,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向评估主体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及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1日-2023年2月4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
四、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公司
单位名称:赤峰恒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兵
联系电话:13644861798
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