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旗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部分旗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旗乡三级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工作小组,对旗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评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叶秀丽、副主任李明玉、冯云辉、赵常山参加评议活动。

11月24日至28日,评议工作小组先后深入到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金厂沟梁金矿、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中央储备粮赤峰直属库有限公司敖汉旗分公司、大唐赤峰康家营 150MW/600MWh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地,重点了解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用地要素保障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步调研四家子镇、金厂沟梁镇、古鲁板蒿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及旗自然资源局机关、政数局行政服务大厅的相关业务窗口,查阅档案资料,全面了解掌握旗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实地调研结束后,召开座谈会,部分市旗乡三级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听取旗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同步开展民主测评。

12月11日上午,召开旗人大常委会评议旗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旗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小组成员、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苏木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市旗乡人大代表以及旗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玉主持。会上听取了旗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小组关于对旗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书面审议了旗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与会人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发言,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强调,开展本次评议是旗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强化监督的具体实践,更是凝聚共识、推动我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重要抓手。旗自然资源局要以本次评议为契机,敢于正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将评议成果转化为优化服务、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各位人大代表要跟踪监督整改情况,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共同为我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