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养护水生生物资源,4月28日,由敖汉旗农牧局牵头,联合旗公安局、红山水库管理中心、古鲁板蒿镇人民政府,在古鲁板蒿镇集中开展了红山水库流域禁渔期、禁渔区及违法捕捞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至中心街区、山咀村、白家店、八家村等重点区域。

本次活动聚焦两大核心内容。一是深入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6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公告》,工作人员现场明确告知群众,全旗河流、湖泊及大中型水库等渔业水域的禁渔期为5月1日至7月31日,自然水域鱼类产卵场、洄游河道划定为常年禁渔区;违反规定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重点宣传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作为该法近40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新法确立了绿色发展原则,增设监督管理专章,并大幅提高了对电鱼、毒鱼、无证捕捞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渔业生态保护筑牢了法治根基。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周边群众、垂钓爱好者及沿岸商户耐心讲解禁渔政策、新法核心条款及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引导大家自觉抵制电鱼、毒鱼、炸鱼及私捕滥捞等行为,主动参与到水生生物保护中来。现场互动热烈,有效营造出“人人知禁渔、人人守禁渔、人人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此次多部门联合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禁渔政策的知晓度与认同感,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为即将开始的禁渔期各项工作筑牢了坚实根基。
下一步,敖汉旗农牧局将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部门联勤联动,常态化开展渔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全力抓好巡河护渔与全域防控,重拳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守护水域生态安全,推动渔业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