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 丨 敖汉旗人民政府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首页
  • 走进敖汉
  • 政务公开
  • 网上服务
  • 互动交流
  • 旅游敖汉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旅游敖汉>旅游信息

敖汉旗文物局进一步规范管理监督在本辖区内的社会考古勘探工作

来源:敖汉文体旅游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7-28 09:27
打印
【保存】
【 字号: 大 中 小 】

 

2025年7月以来,敖汉旗文物局接连接到3起群众电话举报,称有30多人带着探铲等工具,驾驶三辆外地牌照面包车,分别在敖汉旗贝子府镇大平房村,和玛尼罕乡的山坡上进行打孔勘探,动机不明,有盗墓嫌疑。接到举报线索后,敖汉旗文物局分别电话联系以上乡镇及村委会,无一知晓此事。于是敖汉旗文物局文保中心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有贝子府镇派出所,三方组织工作人员首先驱车前往贝子府镇进行调查。   

经过实地调查得知这伙人就居住在附近有个叫老八的小酒馆里,派出所人员找到老八酒馆从他们登记的信息中获取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得知他们在水泉沟的山上钻探,到达水泉沟后,发现有三辆河南牌照面包车,山坡上有一伙人正在遗址上钻探,公安人员和文化执法人员立即叫他们停止钻探,现场钻出的土样是灰黑色的还有红烧土块等。公安人员叫他们回到住处,开始对领队李某锋进行询问,李某锋称其系某管道项目委托的陕西某考古勘探企业,是管道项目建设方委托的社会考古勘探第三方,共计28人,这里有18人钻探,还有7人在其他地方,有3人专职做饭。他们是7月6号来到敖汉,已经钻探完了两个地点,还有195米完工,执法人员要求李某锋出示考古勘探相关批准文件等手续,李某其仅能通过微信方式提供管道项目的批准文件、考古勘探企业营业执照及勘探坐标点,未能出示管道项目方与考古勘探方的委托合同、经批准的考古勘探方案、考古勘探企业员工证明、勘探人员资格证书、考古勘探企业备案文件等,些列必备手续。

工作人员要求其停止一切勘探工作,并对其进行考古勘探应依法报批报备的说明并要求其在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完成前不得继续勘探工作。从身份证信息得知,探工年龄最大的70岁,所有现场钻探人员均无探工证。随后我们又到玛尼罕乡,暂停了10人的违规社会考古钻探工作。敖汉旗文物局在近一个月时间叫停了三起违规在遗址上进行勘探作业的行为。违规钻探面积35000多平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古勘探工作加强社会考古勘探企业管理监督的通知》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考古勘探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和强化社会考古勘探企业的作业监管,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考古勘探工作流程管理。考古勘探实施前,社会考古勘探企业应当将项目批准文件、与项目方的委托合同、企业资质、法人身份证明、经盟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的勘探方案、勘探人员资格证书及勘探企业员工的身份证明等文件进行报批报备并与委托方和属地文物管理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考古勘探实施中,社会考古勘探企业应当全面接受盟市及属地文物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严格执行《考古勘探规程》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勘探考古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向属地文物部门提交《考古勘探工作报告》,接受报告的文物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包括自治区文物考古院在内的专家完成验收,确保勘探数据真实、结论科学。截至目前,已经按要求办理了两家考古勘探备案手续并已施工。

为了敖汉旗境内各类项目快速进展,敖汉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将按自治区文物局规范社会考古勘探企业的文件要求,敖汉旗文物局将积极帮助企业严格落实辖区内实施社会考古勘探企业事前备案、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考古勘探管理工作规范化,确保使敖汉旗所有建设项目尽快完成文物前置手续。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8 ah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9002805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300045   蒙公网安备 15043002000017号

主办: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敖汉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4322588

地址:敖汉旗党政综合楼  邮编:0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