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将2026年第一期主动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如下:
附件: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名单
敖汉旗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附件: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名单
| 序号 | 医保机构编码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经营方式 |
| 1 | P15043002081 | 敖汉旗广益堂大药房 | 零售药店(单体) |
| 2 | P15043003001 | 敖汉旗淳康药店 | 零售药店(单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