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肉牛产业互助资金托养代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来源:敖汉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1-21 09:51

为加快推进全旗肉牛产业扩群增量,提升产业覆盖面,引导更多的农牧户从事肉牛养殖,旗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选择部分肉牛养殖专业村,开展肉牛产业互助资金托养代繁试点,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2 年,以旗内国省公路沿线为重点,选择5 个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有开展肉牛产业互助资金托养代繁试点工作积极性的行政村进行试点,每村利用肉牛产业互助资金购买基础母牛,由有养殖意愿和饲养能力的无牛户进行托养代繁,在增加农户养殖收入的同时,推动肉牛产业扩群增量。

二、试点模式

(一)旗级统筹。旗级统筹安排肉牛产业互助资金和试点村,每个试点村安排肉牛产业互助资金200 万元,用于托养户购买怀孕基础母牛,每户 2 头,托养周期为 3 年。

(二)乡村管理。乡村两级负责托养户选择、基础母牛选购、分配、跟踪监管、返还回收等工作。托养到期后,由各乡镇苏木街道办收回托养户实际使用的肉牛产业互助资金,统筹安排到其他托养户循环使用,报旗农牧局备案,推动滚动发展。

(三)群众受益。基础母牛由农户托养后,由托养户承担饲养管理等一切费用。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归农户所有,通过托养代繁增加托养户收入。

三、实施程序

(一)农户申请。由试点村的农户自愿提出托养申请,村两委班子根据农户的身体状况、养殖条件、履约能力、信用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与旗乡驻村干部共同研究确定托养户,在本村公示7 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审批。

(二)审核审批。乡镇根据试点村上报的托养户名单,组织相关人员对托养户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报旗农牧局备案。

(三)基础母牛选购。由乡镇成立选购小组,选购小组成员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关工作人员、试点村负责人、托养户代表等组成,通过现场询价等方式,按相关程序到旗外采购怀孕的西门塔尔基础母牛。

(四)基础母牛分配。基础母牛分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方式由乡镇和村两委班子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最大限度确保分配公平。

(五)基础母牛管理。由乡村两级负责对托养的基础母牛进行跟踪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

四、资金使用

(一)资金申请。每个托养户最多可申请购买2头基础母牛。肉牛产业互助资金以单头基础母牛为单位申请,不得2头合并计算,每头基础母牛最高获得肉牛产业互助资金2万元,不足2万元获得的互助资金以实际购牛价格为准,超出 2 万元部分由托养户自行补齐。

(二)使用年限。托养户可以在3 年到期后一次性归还肉牛产业互助资金,也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以年为单位提前归还。提前归还互助资金的,所需缴纳的收益金按实际使用年度结算。

(三)收益金缴纳方式。托养户在3 年内每年按使用肉牛产业互助资金额度的3%缴纳收益金。托养护在基础母牛分配到户后即须缴纳第一年度收益金,其余两年度收益金均在每年的同期进行缴纳。收取的收益金由旗农牧局统一为使用肉牛产业互助资金购买的基础母牛购买保险,发生节余的,纳入肉牛产业互助资金,在全旗统筹分配使用。

相关文件链接:http://www.ahq.gov.cn/dzgk/zfxxgk/fdzdgknr/gfxwj/202211/t20221121_1906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