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责任主体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
1
|
依法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 |
依法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3 |
依法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4 |
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5 |
依法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6 |
依法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7 |
依法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8 |
依法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9 |
依法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0 |
除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1 |
依法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2 |
依法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3 |
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
行政监督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021年修正本) 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4 |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5 |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6 |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7 |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8 |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19 |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 (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 (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 (五)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 (六)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0 |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1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2 |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3 |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4 |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二)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三)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5 |
对企业和个人有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 (三)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 属于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6 |
对企业和个人违反使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二)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三)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 (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属于政府采购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7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一)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 (二)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 (三)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 (四)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 (五)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属于税收收入票据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8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29 |
对被审计单位其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处罚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30 |
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
行政强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
31 |
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修正本) |
敖汉旗审计局 |
敖汉旗审计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