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敖汉旗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敖汉旗政府于2021年12月起对敖汉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敖汉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敖汉旗司法局
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宝东 行政相对人类型 负责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丰收乡成兴太村卫生室
案件名称 敖汉旗丰收乡成兴太村卫生室配药间收集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塑料袋和专用容器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2022-38)
罚款金额 1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24
处罚类别 警告并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违法事实 卫生室配药间收集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塑料袋和专用容器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