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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敖汉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来源:敖汉旗产业园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1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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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敖汉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公开主体:敖汉旗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的相关规定,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赤峰敖汉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征求受规划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首次公示,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

赤峰敖汉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2035)。

2、地理位置:

内蒙古赤峰敖汉旗新惠镇和四家子镇。

3、规划期限:

2024年~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30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4、规划范围:

敖汉工业园区按照一区二园进行布局,分为新惠产业园及四家子产业园。新惠产业园位于新惠镇北部,四家子产业园位于四家子镇西部。总规划面积:2923.09公顷。

5、发展定位:

园区将聚焦发展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和冶金新材料转型升级,协调推进蒙中药健康产品、轻工制造、现代服务业等特色、新兴和创新产业的发展,远期以推动工业硅产业发展为基础,逐步向有机硅、多晶硅等新兴领域的下游产业拓展,争取成为自治区级二类工业园区。

6、功能定位:

敖汉工业园区以争创内蒙古自治区级二类工业园区为目标,按照“引领创新化、企业集聚化、产业集群化、产品链条化、分区科学化、管理智慧化、服务高效化”的发展理念要求,以开发区为承载,以转变传统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科学规划、合理分区,推动企业与载体产生新共振,促进产业与旗域社会经济协同发展。

(1)全国健康消费品生产供应基地园区。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发挥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全国畜牧养殖大县、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等产业优势,围绕敖汉小米、文冠果、沙棘产业,逐步推动园区由“创建自治区级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向打造“全国健康消费品生产供应基地园区过渡”。

(2)冶金新材料产业示范区。按照“上游整合、中游补链、下游拓展”的发展思路,整合提升冶金产业发展水平,拓展冶金产业中下游链条,推动冶金向新材料产业过渡升级。积极发展冶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等新材料产业,提升金属矿产资源附加值,打造冶金新材料产业示范区。

(3)绿色硅材能源产业示范区。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开发利用丰富的硅资源,大力发展硅基础产业,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的大企业,推动建设上规模上档次的硅材产业区块,设计和建设绿色能源生产线。以工业硅产业作为敖汉旗开发硅矿资源、实现当地硅产品从低端向高端转移的切入点和支撑点,逐步打造金属硅—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碳化硅等硅产品及其下游产品产业链,全力打造绿色硅材能源示范区,促进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开发区现状及回顾性评价、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碳排放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三、环评工作流程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流程为:1、接受环评编制委托,签订环评合同;2、对项目主要内容及环评主要工作进行公示;3、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评报告;4、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行公众调查;5、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并上报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影响范围涉及的单位、法人、个人、其他组织,征求相关事项如下:

1、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规划实施后其他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或者按照有关本公示给出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规划编制单位等反映。

六、规划环评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敖汉旗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政府607室

联系人:张景义    电话:13947698350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巨华紫光园商

业3号楼环投集团

联系人:葛静     电话:0471-463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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