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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敖汉旗“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8-1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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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敖汉旗“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敖政办发〔2023〕32号

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各街道办,旗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区市直驻敖汉各有关单位:

《敖汉旗“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旗政府2023年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敖汉旗“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为全面推进全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敖汉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赤峰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旗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202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87%,婴儿死亡率为3.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10‰。“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成效显著。旗委、旗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控体系,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旗卫生健康系统按照“四早”“四集中”原则,精准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演练多次,做到了全旗新冠肺炎零感染、零疑似、零确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健康敖汉建设全力推进。出台了《“健康敖汉2030”规划纲要》,成功创建自治区应急示范旗县和慢性病管理示范旗,我旗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在2018-2020年连续三年荣获“国家级先进项目办”荣誉称号;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全旗医疗废物实现了集中无害化处理目标;积极开展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顺利通过“自治区卫生城”复检。

——健康扶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完成了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人员病种核实核准工作并及时录入动态系统。旗内各公立医院均实施了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认真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分类救治,30种大病患者全部救治,慢性病患者签约率100%,慢病送药近20万人次,为贫困人口减少药费支出1755万元,圆满完成卫生院卫生室清零达标工作。2018年我旗健康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受到国家卫健委和国务院扶贫办的通报表扬。旗卫健委获得自治区健康扶贫先进单位称号。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不断完善旗级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了书记院长“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积极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旗医院加入了赤峰市医院医疗联合体,旗中医蒙医医院加入了赤峰市中医(蒙医)紧密型医联体,旗内组建了以旗医院牵头的医疗共同体和以旗中医蒙医医院为中心的中蒙医专科联盟,制定了《敖汉旗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截止2020年末,全旗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56个,床位2857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670人。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38张,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76人和1.7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达到1.63人。实施旗医院易址新建项目,总投资4.4亿元,建筑面积8.26万平方米;投资4600万元,新建旗中医蒙医医院门诊病房楼1.1万平方米和新建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7600平方米;投资4500万元,新建基层卫生院门诊病房楼16所,全旗乡村医疗机构“空白点”全部消除。不断更新医疗设备,旗级综合医院全部配备了CT、彩超、核磁共振,中心卫生院“大三件”配备率100%、一般卫生院“小三件”配备率95%,村级卫生室全部配备了健康一体机。

——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旗级医院完成心脑血管介入术356例,眼科白内障手术182例,腹腔镜手术182例。8家卫生院成功创建“群众满意的苏木乡镇卫生院”,长胜中心卫生院达到了自治区首批社区医院标准,17家卫生院达到“五好卫生院”标准,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1家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8家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285家卫生室(站)达到“农牧民满意的卫生室”创建标准。加快专业人才培养进程,全旗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了86.12%。

——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实现快速发展。目前全旗有中医(蒙医)医疗机构37家,其中中医(蒙医)医院6家,中医(蒙医)诊所31家。旗中医蒙医医院晋升为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中医馆实现了100%全覆盖。全旗连续6年保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增强。疾病预防体系更加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持续提升。鼠疫、结核、艾滋病、布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深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落实。长胜镇、贝子府镇、四家子镇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荣誉。

——人口家庭和老龄工作不断深化。2016年旗委、旗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意见》,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口监测生育服务管理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累计新增出生二孩5373人。全旗建成1家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旗仁康养老康复护理院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

——行业党建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确保卫生健康事业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持续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全旗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敖汉旗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跨越崛起的关键时期,更是推进健康敖汉行动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全面客观分析我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外部环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难得机遇。进入新发展阶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人民健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整体战略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健康意识大幅提升,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2.“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态环境、生活方式变化,疾病谱不断变化,卫生健康服务重点也不断调整,给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新挑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一是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影响和危害大,境外传染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将长期存在。二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仍然存在。优质医疗资源相对短缺,特别是缺少高水平、高层次技术人才;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短板,区域医疗中心带动作用不够,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一老一小”等多重健康需求增长明显,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职业健康等存在短板,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持续加大。四是医改深层次矛盾问题依然存在。“三医”改革分兵推进,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各种职责管理权限转为分散,降低了社会治理效率。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成效还不够明显。五是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动力不足。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中(蒙)西医协同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六是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尚不完善。数据标准化工作相对滞后,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尚未实现互通共享,需加快建成统一高效的卫生健康信息平台。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坚决守住“疫情防控”这条底线,深入实施健康敖汉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两大重点”。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对健康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2.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将人民群众健康指标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标融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加快形成“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和全社会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

3.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层级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健康事业发展,协调推进“三医”联动,坚持预防为主、医防结合、医防融合、以基层为重点、中(蒙)西医并重,加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中(蒙)医事业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兼顾当前与长远,平战结合,补强短板,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发展。

4.改革创新、激发活力。聚焦制约卫生健康领域的体制机制问题,强化医改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以改革创新激发卫生健康事业活力,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我旗实际、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得到深入贯彻,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普及,健康服务模式和结构实现有效转变,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壮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布局更加均衡。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提高0.5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持稳中有降。

——重大疾病防治机制更加完善。健全重大疾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两大机制”,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和应急储备“三大体系”,建强疾控机构、基层卫生和医疗机构“三大公卫队伍”,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

——“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托育服务,努力实现城镇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更见实效,养老托育服务基本规范,评估和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持续做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取得新进展,公立医院全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体系、医疗联合体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健全。

——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医药(蒙医药)改革创新,推动全旗中医药(蒙医药)医疗、科研、保健、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服务能力、特色优势、文化传播、产业发展等显著提升,让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凸显。

——职业病防治体系愈加完善。完善职业病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实施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和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贯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等政务服务举措有效落实。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和健康保障

1

人均预期寿命

77.6

预期性

2

孕产妇死亡率

<14.5/10万

预期性

3

婴儿死亡率

<5.2‰

预期性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6‰

预期性

5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28%

约束性

健康服务

6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约束性

7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0.17%

预期性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95%

约束性

9

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服务率

≥80%

约束性

10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服务率

≥80%

约束性

11

因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比基期降低10%

预期性

1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5%

预期性

健康服务

13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预期性

1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预期性

15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预期性

16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预期性

17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预期性

18

产前筛查率

≥90%

约束性

19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8.64%

约束性

20

每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5

预期性

21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90%

预期性

22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90%

预期性

23

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

≥55%

预期性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4

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7.2张

预期性

25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3.0人

预期性

26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3.5人

预期性

27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3.5人

预期性

28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健康生活

29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30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深入实施健康敖汉行动全方位维护人民健康

1.全面加强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责,科学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到2025年,全旗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推动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2.突出抓好重大疾病防控。深入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完善新冠肺炎、鼠疫、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布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提高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成果。深入实施癌症防治、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等专项行动,全旗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十三五”末下降10%。

3.持续加大中小学健康促进力度。深入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强健康教育人员。规范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紧密结合,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积极推进控烟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城镇(村)创建活动。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敖汉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

5.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和药品保障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持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能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非基本药物合理补充的用药模式,逐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做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应对和信息直报,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第二节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完善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功能互补、连续协同、防治结合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传染病病人隔离治疗、院内感染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合理设置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加强发热门诊(诊室)、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建设,合理预留改造提升扩容空间,完善方舱医院、方舱实验室建设,加强应急物资、防护用品等储备和配置,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建成功能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通过升级改造,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综合医院要设置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依托敖汉旗医院、敖汉旗中医蒙医医院,建设传染病病区,设置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综合医院设立的传染病科要具备收治一定数量常见传染病病人的条件,并具备对烈性传染病隔离观察和对急症患者及时转诊的能力。乡镇苏木卫生院设置隔离留观室和发热诊室。

3.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沟通与措施联动,推动区域联防,有效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健全更加灵敏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的能力。

4.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关键作用,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能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能力、科学研究能力。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仪器设备配置,保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100%达标。

5.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至少有1所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苏木卫生院均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6.加快职业健康防治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和诊断救治技术支撑体系,至少建立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加强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疾控机构职业病危害检验检测能力,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等专项行动,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重点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工业企业,通过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显著改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大幅提高。

第三节 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注重优化结构,均衡协调发展,逐步完善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传染病、妇幼、儿童、精神、肿瘤、护理、康复等专科医院建设。健全全旗急救服务体系,持续开展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推动人才、设备等医疗资源集中配置,逐步打造重点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城医联动”项目,引导运转率不高的医疗机构向康复护理机构转型。改善社会办医执业环境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2.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在维持“十三五”成果基础上,敖汉旗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创建3-5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学科),4-6个市级重点专科(学科)。建立完善医疗服务整体管理、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和安全评价管理体系。拓展临床路径管理,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发挥各级各类质控组织作用,推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成为医疗机构日常工作规范,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优质护理、康复、血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拓展协作范围、深化合作层次。

3.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持续加强乡村卫生健康服务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标准要求,扶持开展特殊科室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人、孕产妇和婴幼儿等人群为重点,逐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到2025年常住居民签约服务率达到78%以上。

4.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旗医院、旗中医蒙医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完善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线上线下医疗消费融合创新应用,满足患者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积极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发展互联网医院,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医疗等服务,加快“平安医院”创建数字化建设,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和数据共享,提升全旗卫生健康服务效率和水平。以乡镇苏木卫生院和村嘎查卫生室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信息互联互通,便捷惠民。  

5.提升医教科研水平。持续推进“科卫协同”机制,通过扶持、激励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我旗卫生健康行业科研平台建设。整合医疗卫生机构优势资源,协作开展重大项目申报和研究,多渠道多方向申报、研究创新科研成果,提升科研实力和水平。实施科研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创新团队长效工作机制,打造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营造有利于科研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科研诚信管理和医学伦理审查。

第四节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医院管理、人事薪酬、临床学科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调控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着力提升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水平、技术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强化从业人员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

2.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提升旗域就诊率为重点,着力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重症诊疗能力。统筹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和中蒙医专科联盟建设,积极参与高端专科联盟。强化医共体和中蒙医专科联盟内部管理,通过创新组织构架、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信息化支撑等方式,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和符合我旗情况的分级诊疗制度。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活力为目标,实施“两个允许”,探索“旗办院管”等改革。

3.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置1-1.5名卫生监督员,人员在岗率不低于90%。推进“信用+综合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加强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将监督执法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档案,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4.加强全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主导,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机构运行、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公共服务提供、行业秩序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和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监管,维护医疗服务供给公平公正。

第五节 坚持传承创新推进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

1.加强中医(蒙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实施健康敖汉建设,建立以旗中医蒙医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为骨干、村卫生室为支撑、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蒙医)科室为补充的服务体系,到2025年,旗中医蒙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蒙医医院标准;强化敖汉旗医院、旗妇幼保健院中医(蒙医)类临床科室、中药(蒙药)房建设,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员配置,规范科室设置,完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内容,鼓励中(蒙)西医协同开展联合攻关,建立和完善中(蒙)西医协作诊疗制度;100%基层医疗机构建成中医馆(蒙医馆),80%以上的村嘎查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

2.提升中医(蒙医)健康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提升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中(蒙)西医协同发展。旗中医蒙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科,达到中医(蒙医)应急规范医院合格以上标准。每千人口中医(蒙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人,每万人口中医(蒙医)全科医师数达到0.5人,公立中医(蒙医)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1.3张。中医药(蒙医药)治疗参与率,基层医疗机构达到35%以上,旗中医蒙医医院达到60%以上。

3.推进中医(蒙医)特色服务多层次发展。进一步巩固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成果,创建自治区和市级中医(蒙医)临床重点专科;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拓展康复服务范围,提升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健全治未病服务体系,旗中医蒙医医院建成市级中医康复医疗中心和中医(蒙医)治未病示范中心。立足中蒙医院在中蒙医药产业链中的占位,助力中蒙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4.传承和发展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加大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和理法方药挖掘整理力度,到2025年,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科学普及率达到95%。

第六节 精准对接健康需求全生命周期保障重点人群健康

1.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管理。深入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2025年底,旗医院、旗中医蒙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旗所有乡镇。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推行救治中心退出和动态管理制度,二级及以上开展助产服务的综合医疗机构均设置新生儿科,旗妇幼保健院开设妇产科和儿科。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达到17张,每千儿童床位达到2.2张。持续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同步组织实施好“两癌”检查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妇幼健康项目,保持儿童“零艾滋”目标。

3.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构建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善后服务等全过程的家庭发展政策。重视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等活动。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完善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生育休假制度,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工作。

4.维护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健康。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众健康水平。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精准康复。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

第七节 健全支撑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议事决策规则,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培养锻炼、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多措并举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持续开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加强清廉医院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机制,树立以品德、业绩、能力为重点的评价方向。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大力培养培训全科、卫生应急、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落实疾控中心人员编制,人员编制按照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1.90比例补足配齐。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岗位培训,实施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项目。健全基层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机制,每个乡镇苏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合格的全科医师,每个村嘎查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加大关爱政策落实力度,建立基层人才激励机制,把政策和待遇向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倾斜。

3.强化卫生健康信息化支撑。推进人口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卫生健康业务协同和应用,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推动智慧医院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会诊网络。推广应用居民健康码,完善和丰富码载功能,一码多用,满足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便民惠民需求。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安全体系、标准体系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

4.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和管理规范化。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等政务服务措施优化落实,推进本领域电子证照对接应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5.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综合监管职能,整合执法资源。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普法、行政应诉工作和调解工作,将普法学法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卫生健康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有效解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是“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监测和评估的责任主体,政府要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旗卫健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对规划所涉及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分解,建立健全规划组织实施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在制定规划,确定发展方向、重点目标任务、重大项目时,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节 加强部门协作

旗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规划实施的相关保障。财政部门加强经费保障和监督,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任务的落实工作。编制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卫生健康部门用足用好编制政策,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人才招聘,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力保障。发改、住建等部门积极支持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民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其各自职能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实施好规划。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和考核

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和效果的监测评价,根据规划执行进度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对本规划明确的关键指标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年度目标,明确完成目标的方法和举措。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机制,落实规划执行监测评估结果反馈与整改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工作,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部门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第四节 加强宣传倡导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在全行业、全社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十四五”时期卫生与健康发展目标任务,提高规划知晓率和全社会参与度。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及时回应关切,引导群众合理预期。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积极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果,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本规划由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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