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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每日一学》(六)
来源:敖汉民委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5-1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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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国家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谐共处,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