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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来源:敖汉旗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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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12月3日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12月3日7:00-10:00

二、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各乡镇苏木街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员。

三、其他要求

(一)核酸采样期间,请广大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按照要求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完成后立即返回家中,不逗留、不聚集,6:00至10:00非必要不出小区(村组)。

(二)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主动向嘎查村(社区)报告,按照统一安排单独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非必要不外出。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提前向嘎查村(社区)报告,由嘎查村(社区)指派专人专车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措施。

(三)区域核酸检测期间,旗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敖,确需来(返)敖的,要提前24小时扫“报备码”进行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入敖点进行“落地检”,抵达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嘎查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赋码管理。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冒名顶替、伪造信息等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区域核酸检测期间,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凭“通行证”出行,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六)区域核酸检测期间,疫情防控车辆、保障城市运行及物资运输的车辆正常通行。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须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

(七)目前,全旗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居民理性购物。

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给您生活和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敖汉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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