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0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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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9日在敖汉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敖汉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希生

          
各位代表:
  我受旗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旗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四合(和)”〔注1〕工作理念,紧紧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3项,开展跟踪监督1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提出审议意见12项,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开展工作,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依法履职的根本保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政治领导责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自觉在旗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主动向旗委请示报告,按旗委要求抓好推动落实。旗委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工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旗委制定的《敖汉旗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按照重大事项范围和报告程序规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旗委常委会会议纪要,依法作出了关于同意旗政府实施新惠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决议。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全旗机构改革与事业发展需要,重新任命旗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保证了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严格执行人事任免程序,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次。加强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票决确定12名任命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增强了报告人员的人大意识、法治意识,确保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听取并测评任命人员履职情况做到全覆盖。
  二、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以法治的力量为“三大攻坚战”保驾护航
  常委会把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实效,为打赢“三大攻坚战”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人大联动开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调研和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利用一周时间,组织两个调研组,分别对四家子、金厂沟梁、萨力巴等五个乡镇和四道湾子镇四德堂村精准脱贫情况进行“解剖麻雀式”调研,详细了解掌握全旗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两个有深度、有分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全面反映了全旗脱贫攻坚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调研报告经旗委批准后,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得到了认可和高度评价。
  倾力关注生态建设。对《旗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报告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跨年度、跨届次跟踪监督,重点聚焦持续发力、打好生态建设“下半场”这一重大目标,要求旗政府高举生态立旗旗帜,以退化林分改造和修复为重点,推广栽植适合敖汉地理气候条件的文冠果、沙棘等树种,加快推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旗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投资1.2亿元完成营造林14.1万亩,减少退化林分8万亩,为文冠果产业和沙棘产业分别设立1000万元的发展基金。
  助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旗政府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当务之急、首要之责,严控债务增量,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措施,将政府债务率降至合理区间。旗政府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制定了债务化解方案,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处置闲置国有资产等化债措施,基本完成了年度化债目标任务。
  三、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确保全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围绕经济运行开展监督。紧扣发展是第一要务,把监督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区、市、旗四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利用两天时间,实地视察了14个重点项目。四级人大代表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旗政府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引进来的重点项目落实好、建设好,提升重点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听取和审议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督促旗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上,切实解决土地碎片化、土地流转难等问题。同时,将产业结构调整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对接,加快全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全旗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旗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四个百亿元”产业、农牧业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全旗经济平稳向好发展。
  围绕深化预算审查开展监督。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指导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7年的财政决算报告和2018年的财政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方案进行预审,提出预审建议,为人代会、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和提出审议意见奠定了良好基础。依法审查批准了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2018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并对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旗政府审计部门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旗人大常委会。
  围绕民生关注热点开展监督。对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注2〕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检查组实地深入8所中小学校,召开两个不同层面的座谈会,与人大代表、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听取了教育、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意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大教育资金投入、优化和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完善职称评聘及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审议意见,推动了“一法、一办法”的有效贯彻落实。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要求旗政府高度重视基金运转中已显现的风险,加强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制定科学的医保政策,合理分配基金资源,确保基金可持续良性运转。
  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要求旗人民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民商事审判制度和调解机制,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要求旗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发挥公诉工作的职能作用,推动公益诉讼稳步开展,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围绕“两个机关”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要求,举办两期旗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市、旗人大工作者讲解代表法和监督法。采取“走出去”的培训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苏木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一府一委两院”办公室负责人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通过听取专家学者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县乡人大工作建设等专题的全面解读,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创新代表活动载体。强化“人大代表之家”阵地建设,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更加规范的载体和平台。开展“千名代表助力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注3〕,印发活动倡议书,鼓励代表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20名旗级人大代表进行了表彰奖励。积极邀请代表列席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建议办理“回头看”、跨年度跟踪督办等制度,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听取和审议了旗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建议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旗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6件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编印《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打造党建文化长廊,推进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主动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加强机关阵地建设。敖汉旗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试点旗县之一。旗人大常委会成立相应组织,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结合全旗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政府采购程序用好30万元的试点奖励资金,建立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和监督平台。新的常委会会议室和电子表决系统投入使用,常委会议事表决更加民主、更加规范。
  密切与上下级人大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市人大对脱贫攻坚、预算联网监督、职业教育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开展视察和执法调研活动。按照旗委关于乡级人大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印发《2018年度乡镇苏木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对乡镇苏木党委(街道党工委)是否重视人大工作、是否依法召开人代会和审查批准财政预决算等情况进行目标检查考核。旗委把乡镇苏木街道人大工作的实绩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管理目标体系,有效调动了乡级人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乡级人大作用发挥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积极参与全旗重点工作。旗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完成旗委交办的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督查、脱贫攻坚包联等专项工作,积极协调推进敖汉干部学院建设和文冠果产业发展。常委会机关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帮扶工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帮助古鲁板蒿镇争取民生项目资金,指导周家地村理顺发展思路,发展主导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旗委正确领导、“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苏木街道人大密切配合、全体人大代表和机关全体同志勤勉履职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代表的整体履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乡级人大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旗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旗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四合(和)”工作理念,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主动把握时代大势,把人大工作放到全旗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用法治的方式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积极推动旗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人大工作重大事项向旗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完善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二、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足、用活、用好。加强对经济和预算审查的监督,规范预算审查工作程序、方法,发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听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与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检察院关于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七五”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跟踪监督《旗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报告决议》的落实情况和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采取“解剖麻雀式”、随机抽查式、蹲点式等多种工作方式,找准找实“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审议意见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人民所思所盼所愿,把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邀请代表列席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推动代表更多地深入基层、了解实际、联系群众。持续抓好代表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管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履职拓展空间。组织全旗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注4〕,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健全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狠抓代表建议落实,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积极探索建立旗级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把代表履职活动和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代表评优选模和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常委会确定的工作,咬定青山不放松、持之以恒抓落实。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议事、决策等制度规则,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完成旗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动。
  各位代表,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而艰巨,人民嘱托厚重而殷切。让我们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旗人民,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敖汉旗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注:
  (1)四合(和):与旗委合拍,与“一府一委两院”合力,与人大代表合心,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共赢。
  (2)一法、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3)千名代表助力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2018年,旗人大常委会在全旗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此项活动,鼓励代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争当宣传员、善作代言人、勇当领路人,为全旗脱贫攻坚工作贡献自身力量。
  (4)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自治区人大在全区万名人大代表中启动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