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险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推进建设法治敖汉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7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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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推进建设法治敖汉
敖汉旗政协委员 旗司法局局长  赵险峰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旗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各项资源均衡配置和科学布局,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有力推进了敖汉旗的法治化建设进程。
  一、健全普法机制,全力营造法治环境,夯实法治根基,更好发挥科学立法的引领和推动
  (一)完善普法机制、压实普法责任。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七五”普法列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建立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厘清部门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旗综合考核目标,深化综合考核目标结果的运用与干部的职级晋升和责任追究相挂钩,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约束力,强化社会普法共同责任。
  (二)转变思维方式、深化宣教理念。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公务员在线学法”等有效载体,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依托“法律六进”活动提升各领域学法用法能力,借助网络在线学法、“法治敖汉”微信平台和法律培训与法治讲座,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规划建设“嘎查、村(社区)依法治理教育基地”,将“七五”普法宣传手册印发至基层,推进村“两委”成员和群众学法用法进程。利用“3·15”、“12·4”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进行法治宣传,采取普法联动机制,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整合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三)创新宣教载体、营造法治氛围。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旗级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度。充分发挥法治图书阅览站、普法依法治理培训中心作用,充分利用“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教育引领。实现乡镇苏木街道办法律大讲堂全覆盖,嘎查村(社区)普法宣传栏全覆盖。扩大《法律进机关单位宣传读本》《法律进校园宣传读本》《法律进农村社区宣传读本》系列图书的发放范围;将“法治敖汉”、“人民调解员之歌”等法治宣传影视作品向更高更广领域推广,在全社会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强力推进严格执法的实施和规范
  (一)深化体制改革、提升管控水平。确保特殊人群管控措施到位,社区矫正由机关管理型向实战备勤型转变。应用社区矫正网络信息监控平台系统和手机终端达到对所有服刑人员的电子监控,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双重管理,确保监控全方位、无死角。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旗、乡、村三级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对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司法所配备4G执法记录仪,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实现远程监控互联互通,构建“互联网+”工作模式。
  (二)公正严明执法、规范刑罚行为。促进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坚持实行两次入矫宣告和分级管理模式,完善社区矫正网络信息监控平台系统,强化技管措施,完善定位监管系统,巩固拓展电子腕带管理和使用效果,开通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APP软件,提高管控精准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发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利用“两个八”(每个月8小时公益劳动,8小时法律知识学习)和公益劳动基地,定期组织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
  (三)优化帮教举措、杜绝漏管失控。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日常帮教管理,逐人建档立卡,提高衔接率、帮教率。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原则,建立长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强化衔接管理,完善旗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和就业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建设进程,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切实做好安置帮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工作,杜绝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三、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捍卫公平正义,有效提升公正司法的执行和公信
  (一)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好窗口形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效运转,坚持公证、律师、法援、调解、法宣入住便民服务大厅常态化,使法律服务更加便捷。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范围,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点、村级法务室的作用,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工作职能下沉、服务窗口前移的目标。
  (二)发挥公证职能、增强社会公信。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增强公证工作的公信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以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快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引导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面推行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围绕全旗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助推全旗经济建设与法治进程的同步健康发展。以2017年为例,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492件,接待当事人7514人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021人次。
  (三)积极主动作为、拓展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要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充分发挥苏州·敖汉合作共建律师援蒙工作站的作用,通过远程协助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沟通,提升我旗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讲师团大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法律知识讲座。在过去的一年里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7件,其中刑事案件54件,民事案件373件;解答来电来访咨询418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84件,制止和控制上访30件78人次。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积极主动服务社会的能动作用,引导律师拓展非诉讼法律事务,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健全律师执业准入、诚信执业、风险防范制度,完善评价考核、执业责任和奖惩机制。
  四、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法治进程,培育法治文化,全面建成全民守法的常态和自觉
  (一)强化组织建设、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实现旗委、旗政府统一领导、旗委政法委积极主导、公检法司各部门紧密配合、有效对接,诉求渠道畅通、基层群众受益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大格局。强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建设以旗人民调解指挥中心为龙头,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嘎查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村民小组调解员为抓手的旗、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形成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新格局,为全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保障,完善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四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公调、检调、诉调、信调”无缝衔接,提升法律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二)完善预警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充分发挥好旗、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作用,在强化经常性排查的同时,围绕重点节庆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格局。将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当成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牢抓细。继续推进“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县”活动,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制度。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通过调解工作的教育与引导,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的大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持之以恒,不断坚持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推进“三能”“四通”技能水平,形成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行动快,能吃苦、能战斗的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建成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各乡级司法所为支柱,各村(法务室)联系点为基础的法律服务三级网络;建立完善普法宣传数据库,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查询、检索,利用“法治敖汉”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扩大“法治内蒙古”、“法治赤峰”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提高微信公众号的知晓率,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社会进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法治敖汉建设进程,要全面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旗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推进平安敖汉、法治敖汉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