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敖汉旗政府于2021年12月起对敖汉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敖汉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敖汉旗宗教事务局
负责宗教工作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承担宗教相关公文处理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宗教工作会议。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宗教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综合性事务及专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承担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开展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指导全旗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管理网络宗教信息服务。
负责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及其他宗教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宗教活动场所审核备案、教职人员备案等事项。协调配合伊斯兰教朝觐事务。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宗教团体的政治安排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工作,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党政综合楼913
43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