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敖汉旗政府于2021年12月起对敖汉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敖汉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旗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乡镇苏木街道办、旗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苏木街道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定全旗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拟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十)承担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59号
0476-4329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