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敖汉旗政府于2021年12月起对敖汉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敖汉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敖汉旗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商务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和敖汉旗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旗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拟订落实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和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备案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旗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意见。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政务数据与行业数据、社会数据融合,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八)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旗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拟订全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赤峰市下达的科技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旗本级科技计划。负责高新区、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全旗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统筹推进全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升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组织拟订全旗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敖汉旗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科技合作、外国专家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工作,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评价及示范推广,组织开展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的评估与推广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奖励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际、国内科技合作及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三)拟定全旗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旗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的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四)研究提出促进全旗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旗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办法。
(十六)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旗、人才强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全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旗外智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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