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敖汉旗政府于2021年12月起对敖汉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敖汉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法侧、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分析队伍情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出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的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河东新区50号
432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