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5〕654号)、《关于印发〈赤峰市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赤能源新能字〔2025〕167号)、《关于废止宁城县10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和敖汉旗20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实施主体并重新优选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敖汉旗人民政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敖汉旗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开发企业竞争优选,欢迎有意愿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组织方式
敖汉旗人民政府负责本次上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初选工作,参与优选的投资企业应按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申报企业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政策相关要求。
(三)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风电项目投资能力;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在赤峰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
(四)因项目核准时限较紧,申报企业须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确保能够按照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场址避让基本草原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6〕150号)相关要求,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申报,年内完成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三、提交申报材料
有意参加敖汉旗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企业(本次不支持联合体申报),请务必于2026年5月29日17时30分前提交本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39室,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按要求提交纸质版企业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其中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提交4份,并在封装档案袋上注明“原件”和“复印件”字样,企业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内容要保持一致。企业申报材料应密封,密封处粘贴封条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同时,要提交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与纸质版内容要保持一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占刚
联系电话:0476-4321635,13847963709
敖汉旗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
企业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3:
企业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