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敖汉旗新城医院终止运营,委机关研究决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注销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敖汉旗新城医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宋世铭
机构地址:惠州百柳街北段
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号:PDY15003815043011A1001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