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赤政发[2021]1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拟决策事项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305线大黑山至羊场段公路工程
2、项目区位:路线起点位于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六道岭村南侧约1.5km(蒙辽省界)处,顺接辽宁省境内国道305线小塔子至大黑山(蒙辽省界)段公路,终点止于黄羊洼镇(羊场)南侧,与210省道交叉处,顺接国道305线黄羊洼至玉田皋段公路。途经贝子府镇、丰收乡、新惠镇、玛尼罕乡、黄羊洼镇。
3、建设规模:全线共设桥梁32座(利用老桥拼宽5座),其中大中桥2812m/28座,小桥61.5m/3座,分离立交128m/1座。新建隧道800m/1座,停车区1处,卸载点1处,养护工区2处,主线收费站2处,隧道管理站1处。项目占地总面积509.0266公顷,以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农用地488.4753公顷(耕地230.9918公顷,耕地中含基本农田63.3235公顷),建设用地17.6698公顷,未利用地2.8815公顷。
4、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01.844km,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2.5m。
5、建设工期:3年
6、建设单位: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范围:征求受拟建项目影响的沿线相关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
三、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天翼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B座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1319151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