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告 敖汉旗人民政府: 因擅自在旗级文物保护单位驿马吐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我局于2021年8月27日对贝子府镇亦马吐村后街组村民杨勇等11人分别作出(敖)文综罚字〔2021〕002号至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6月27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案件下发了赤检行执监〔2023〕1号至11号《检察建议书》。我局对上述案件认真审查后认为存在过罚不相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撤销(敖)文综罚字〔2021〕002号至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09:30

分享:
X
行政相对人 杨勇等11人
处罚事项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告 敖汉旗人民政府: 因擅自在旗级文物保护单位驿马吐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我局于2021年8月27日对贝子府镇亦马吐村后街组村民杨勇等11人分别作出(敖)文综罚字〔2021〕002号至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6月27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案件下发了赤检行执监〔2023〕1号至11号《检察建议书》。我局对上述案件认真审查后认为存在过罚不相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撤销(敖)文综罚字〔2021〕002号至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结果 撤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04 09: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敖)文综罚字〔2021〕002号至012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8 ah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9002805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300045   蒙公网安备 15043002000017号

主办: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敖汉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4322588

地址:敖汉旗党政综合楼  邮编:0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