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 | 杨勇等11人 | ||
| 处罚事项 |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告 敖汉旗人民政府: 因擅自在旗级文物保护单位驿马吐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我局于2021年8月27日对贝子府镇亦马吐村后街组村民杨勇等11人分别作出(敖)文综罚字〔2021〕002号至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6月27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案件下发了赤检行执监〔2023〕1号至11号《检察建议书》。我局对上述案件认真审查后认为存在过罚不相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撤销(敖)文综罚字〔2021〕002号至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处罚结果 | 撤销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04 09:30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敖)文综罚字〔2021〕002号至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