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 | 司俊峰中西医诊所、敖汉旗王永春中西医诊所 | ||
| 许可事项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司俊峰中西医诊所、敖汉旗王永春中西医诊所逾期未按要求备案诊所,现予注销,自2026年1月7日起执行,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 承办部门 | 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受理时间 | 2026-01-07 09:00 | 办结时间 | 2026-01-07 15:00 |
| 办理结果 | 办结 |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26-01-08 0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