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名称 | 敖汉旗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校外托管及 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 会议时间 | 2024-07-22 10:00 | ||
| 议定事项内容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旗校外托管机构、培训机构有关安全事项的落实,确保中小学学生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校外托管机构及各类培训机构。 二、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5日(长期) 三、整治内容 (一)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 1、许可情况:校外托管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供餐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 2、收费是否公示、托管机构是否与托管学生监护人签订食品安全及有关事项的协议书。 3、广告宣传是否符合规定 4、重点检查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工制作情况;人员管理等情况; 5、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校外培训机构 1、是否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核准设立书》)并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收费是否公示,培训机构是否与培训学生或监护人签订由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3、广告的的宣传是否符合规定; 4、重点检查供餐单位食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工制作情况;人员管理情况; 5、培训机构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安排工作人员协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 (二)按照《赤峰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发现其他安全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波 成 员:柳全涛、祁献辉、周景杰、杨双喜、徐国明 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 办公室主任:周景杰(兼任) | ||
| 工作进展情况 | |||
| 完成时限 | 2024-12-31 10:01 | 是否完成 | 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