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电梯(杂物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10:14

分享:
X
会议名称 敖汉旗电梯(杂物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时间 2024-09-24 10:14
议定事项内容 为防范电梯安全事故,保障我旗电梯安全运行,坚决遏制电梯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赤峰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赤市监特字〔2024〕51 号)文件要求和旗委、旗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部门职责和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旗委、旗政府工作安排,深刻吸取近期有关地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电梯使用单位的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敖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为期一年的电梯(杂物电梯)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排查学校、商场、医院、酒店、宾馆、餐饮(餐饮单位传菜使用的杂物电梯)等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查看电梯(含杂物电梯)使用登记、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安装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对自查阶段后未经检验、登记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杂物电梯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杂物电梯”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问题发现不整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后续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有效整改问题隐患。 四、检查的方式和内容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为主、乡镇苏木街道办市场监管所现场检查、旗局重点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电梯(杂物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情况和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6、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7、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监控情况。 8、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 1、使用的电梯(杂物电梯)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电梯(杂物电梯)的使用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3、使用单位是否配备相应的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的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使用的设备是否聘请具有维保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合理地处置。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 年10月10日前)。 各电梯使用单位、安装维保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逐项排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并逐项整改彻底,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报属地市场监管所。各乡镇苏木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阶段(2024年10月10日至 2025年9月30日)。 各乡镇苏木街道办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对电梯各相关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自查隐患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的企业,要采取联合约谈、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警示曝光等措施,达到“举一反三”的震慑效果。旗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将不定期对电梯(杂物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抽查检查。 (三)总结和“回头看”阶段(2025 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各乡镇苏木街道办市场监管所应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杀“回马枪”,坚决防止问题纠而不治、反弹回潮,对于整改不到位、做“表面功夫”、虚假整改的单位实施顶额处罚; 2、各乡镇苏木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以书面总结报告形式报旗市场监管局。
工作进展情况
完成时限 2024-12-31 10:10 是否完成 未完成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8 ah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9002805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300045   蒙公网安备 15043002000017号

主办: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敖汉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4322588

地址:敖汉旗党政综合楼  邮编:0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