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艳辉于2026年4月,在敖汉旗黄羊洼镇三义井村(经纬度42.739029°N,120.254168°E),经敖汉旗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姜艳辉滥伐林木1.0498m3。经核查,此处树木为杨树,一共1棵。经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价格论定,价值共378元。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6-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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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姜艳辉
处罚事项
姜艳辉于2026年4月,在敖汉旗黄羊洼镇三义井村(经纬度42.739029°N,120.254168°E),经敖汉旗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姜艳辉滥伐林木1.0498m3。经核查,此处树木为杨树,一共1棵。经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价格论定,价值共378元。
处罚结果
一、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姜艳辉限期六个月内在原地补种滥伐树木一倍的树木。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16 10:31
处罚决定书文号
敖(林草)行罚决字〔2026〕第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