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李凤华在敖汉旗贝子府镇口琴村南新地组阳坡,未办理林业审批手续,将林地推平。经鉴定毁坏其他林地0.37亩,林业生产条件造成轻度毁坏,原有植被已造成重度毁坏。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5-11 10:11
分享:
X
行政相对人
李凤华
处罚事项
2026年4月,李凤华在敖汉旗贝子府镇口琴村南新地组阳坡,未办理林业审批手续,将林地推平。经鉴定毁坏其他林地0.37亩,林业生产条件造成轻度毁坏,原有植被已造成重度毁坏。
处罚结果
一、停止违法行为,限2026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11 10:11
处罚决定书文号
敖(林草)行罚决字〔2026〕第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