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褚景玉在敖汉旗哈力海吐村大南沟组西梁沟,未办理草原审批手续,平整土地建设场院,经鉴定非法使用天然牧草地3.54亩。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5-08 09:50

分享:
X
行政相对人 褚景玉
处罚事项 2025年10月,褚景玉在敖汉旗哈力海吐村大南沟组西梁沟,未办理草原审批手续,平整土地建设场院,经鉴定非法使用天然牧草地3.54亩。
处罚结果 一、停止违法行为,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限2026年6月30日前恢复天然牧草地。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08 09:50 处罚决定书文号 敖(林草)行罚决字〔2026〕第303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8 ah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9002805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300045   蒙公网安备 15043002000017号

主办: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敖汉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4322588

地址:敖汉旗党政综合楼  邮编:0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