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至今,张清树在敖汉旗萨力巴乡老牛槽沟村2组阴坡地块,未办理林业相关审批手续,实施梯田项目施工过程中将林地毁坏。经鉴定,地类为其他林地,对林地区域内原有植被构成轻度毁坏,对林业生产条件未构成毁坏,面积5.68亩。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3-2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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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张清树
处罚事项
2021年至今,张清树在敖汉旗萨力巴乡老牛槽沟村2组阴坡地块,未办理林业相关审批手续,实施梯田项目施工过程中将林地毁坏。经鉴定,地类为其他林地,对林地区域内原有植被构成轻度毁坏,对林业生产条件未构成毁坏,面积5.68亩。
处罚结果
一、停止违法行为。 二、限2026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3 10:50
处罚决定书文号
敖(林草)行罚决字〔2026〕第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