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 | 张爱武 | ||
| 处罚事项 | 2024年至2025年,张爱武在敖汉旗萨力巴乡萨力巴村一组小河南地块(X:40477556.1 Y:4704531.012),未办理林业相关审批手续,将林地平整后种植玉米。经鉴定,被毁林地类别为其他林地,面积为1.22亩,对原有植被构成轻度毁坏,对林业生产条件未构成毁坏。 | ||
| 处罚结果 | 一、停止违法行为,限期2026年6月30日恢复植被。 二、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每亩一倍的罚款(其他林每亩571元),即:1.22亩×571元=696.62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3-18 10:37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敖(林草)行罚决字〔2026〕第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