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敖汉旗盛禾丰杂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四道湾子镇白庙子村教学楼西地块(X:40463361.43,Y:4696054.071),建设施工过程中,超出商业用地审批范围,经鉴定,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树种为杨树,毁坏林地面积0.68亩。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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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盛禾丰杂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处罚事项
2025年,敖汉旗盛禾丰杂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四道湾子镇白庙子村教学楼西地块(X:40463361.43,Y:4696054.071),建设施工过程中,超出商业用地审批范围,经鉴定,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树种为杨树,毁坏林地面积0.68亩。
处罚结果
停止违法行为,限2026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03 10:29
处罚决定书文号
敖(林草)行罚决字〔2026〕第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