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名称 | 关于对2024年度未休假工资报酬审核备案的报告 | ||
| 会议时间 | 2025-03-24 16:11 | ||
| 议定事项内容 | 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我单位严格按照发放条件、发放标准和计发办法,对照不能享受年休假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待遇的情形,对本单位2024年度应休未休需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的人员和天数进行了严格审核。 我单位2024年在职83人,休假0人,未休假83人,退休2人、调动0人,请病假0人,请事假0人。83人应休未休,符合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条件,需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328135元。 2025年1月22日,经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孙永刚等83人应休未休需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1月22日至1月24日在单位内部对本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度年休假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附件:应休未休假工资报酬申报表 中共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5年1月26日 | ||
| 工作进展情况 | 已完成 | ||
| 完成时限 | 2025-01-26 16:10 | 是否完成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