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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闭新惠城区天香蓝郡南侧临时便民早市的公告

来源: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姜吉伟 发布日期:2026-10-2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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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市容秩序,优化公共空间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对天香蓝郡南侧临时便民早市实施关闭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闭时间

新惠城区天香蓝郡南侧临时便民早市自2026年10月31日起全面停止运营。

二、场地清理要求

(一)清场时限

各经营摊贩最后出摊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0月31日起早市正式关闭,各经营户一律停止出摊经营。停止运营后三日内(即2026年11月2日17:30前),各经营户须完成场地清理工作,确保场地无滞留人员及经营物资。

(二)清理标准

拆除所有临时搭建的摊位、货架、遮阳棚等设施,不得留存任何与经营相关的设施及构筑物;

彻底清扫摊位周边地面,清除商品残渣、包装垃圾、油污污渍等,做到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

经营产生的垃圾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严禁随意丢弃,由敖汉旗众城公司统一转运消纳。

三、禁止性规定

早市关闭后,该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摆摊设点、流动售卖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严禁携带经营工具、商品物资进入该区域。

四、违规处理措施

对逾期未完成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的经营户,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组织强制清理;

对关闭期间擅自进入场地经营的,将依法扣押经营物品,并予以行政处罚;

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阻挠执行公务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查处。

感谢广大经营摊贩及市民的理解与配合!如有疑问,可致电0476-4612345咨询。

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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