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 丨 敖汉旗人民政府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首页
  • 走进敖汉
  • 政务公开
  • 网上服务
  • 互动交流
  • 旅游敖汉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项目的通知

来源:敖汉旗民政局 作者:崔海龙 审核:魏学宇 发布日期:2026-09-14 15:23
打印
【保存】
【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2026年敖汉旗民政局将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一、补助对象范围

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未被收养,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及时限

每生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在资助时间内,受助人无需重复提交助学申请,但应在每学年开始第一个月内,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学年复核。

三、提供申请材料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补助申请表

2、孤儿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敖汉旗户口)

3、孤儿在校证明(可在本学期开学后补交)

4、孤儿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孤儿本人2寸蓝底照片两张

6、新生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

四、申请方式

孤儿本人或监护人向孤儿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五、审批认定程序

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苏木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资料并提供相应必备的佐证材料,苏木镇(街道)民政办接到申请应会同其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干部上门核实情况并出具意见报我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审批。

六、受理时限

2026年8月13日-9月15日

七、政策咨询

1. 电话咨询:敖汉旗民政局社会事务儿童福利股:           

(0476)—5901899

2. 现场咨询:各苏木镇(街道)民政办。

“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申请表.docx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8 ah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9002805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300045   蒙公网安备 15043002000017号

主办: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敖汉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4322588

地址:敖汉旗党政综合楼  邮编:02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