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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来源: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赵小东 审核:赵小东 梁海光 张永刚 发布日期:2026-08-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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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建筑市场领域

1.强揽工程: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承揽工程、分包工程。

2.围标串标:在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围标、强迫他人退出竞争或放弃中标。

3.垄断材料:非法垄断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市场,强装强卸、强行抬价、强行供材(俗称“沙霸”、“水泥霸”)。

4.恶意阻工:煽动聚众闹事、设卡拦路、破坏机械、断电等方式阻碍正常施工。

5.暴力讨薪:组织人员以极端方式(如爬楼、堵门)恶意讨薪,实则敲诈勒索。

6.设备垄断:强租机械设备、钢管脚手架并煽动闹事,或提供假冒设备(套牌机、贴牌机)。

7.违规施工:拒不执行停工整改通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指挥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二)房地产市场领域

1.黑中介:打击房地产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住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的黑中介。

2.强迫交易:在房屋交易、租赁中,暴力强买强卖、强制捆绑销售车位、杂间、强迫接收未达标房屋。

3.房闹、维权黑产:在“维权”过程中恶意滋事,组织策划强迫业主缴纳“维权费”从中牟利。

4.民生服务: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中,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维修资金等行为。

5.征收领域:在房屋征收拆迁中,煽动闹事、强揽拆除工程、暴力威胁阻碍项目建设。

(三)其他关联行为

1.保护伞:公职人员包庇、纵容上述黑恶势力,或为其通风报信。

2.欺行霸市:在燃气经营、房产中介等领域垄断销售、哄抬价格、非法挪用资金。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电话、当面、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渠道为:

1.举报电话:0476-4300607;

2.现场举报:前往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面反映线索;

3.邮寄举报:将线索材料邮寄至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62号)。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举报要求

1.线索内容需客观真实、详实具体,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录音等)。

2.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便于线索核查反馈;匿名举报请尽量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能与您取得联系。

3.举报人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我局将严格保密其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涉及住建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携手共建安全、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



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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