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对乡镇对财务财务收支审计延伸村级财务及基层治理履职情况发现,部分行政村“三务公开”工作落实不严、标准不高,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公开阵地建设不完善。个别村未按标准化要求设置固定“三务公开”专栏,无固定公示载体,公开工作缺乏基础保障。
二是公开质效不达标。已设置公开栏的村普遍存在公示内容更新滞后、公开频次不足、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问题,党务动态、村级事务、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切重点内容公示不全、更新不及时。
三是公开监管机制薄弱。村级未建立常态化公开、自查、更新机制,三务公开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基层治理透明度、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压实村级主体责任,规范公开阵地建设,细化公开清单、明确公开时限,常态化开展公开自查整改,全面提升村级三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