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 | 新惠镇蒙古营子村卫生室 | ||
| 许可事项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新惠镇蒙古营子村卫生室提交的变更申请登记,现将该村卫生室变更后信息予以公示:新惠镇蒙古营子村卫生室,法人变更为张达峰,执业地点变更至新惠镇蒙古营子村委会西,诊疗科目变更为预防保健科、中医科。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村卫生室变更事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敖汉旗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股 电 话:0476—4323016 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 ||
| 承办部门 | 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受理时间 | 2026-07-01 15:48 | 办结时间 | 2026-07-01 15:48 |
| 办理结果 | 办结 |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26-07-01 15: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