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今,张殿波在敖汉旗玛尼罕乡双平村下沟组自家房屋东侧地块(X:40498163.47 Y:4718854.31),未办理林业相关审批手续,将林地推平后耕种玉米,造成林地毁坏。经鉴定,地类为乔木林地,树种为杨树,面积为0.74亩(496.56平方米),对原有植被构成重度毁坏,对林业生产条件未构成毁坏。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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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张殿波
处罚事项 2025年至今,张殿波在敖汉旗玛尼罕乡双平村下沟组自家房屋东侧地块(X:40498163.47 Y:4718854.31),未办理林业相关审批手续,将林地推平后耕种玉米,造成林地毁坏。经鉴定,地类为乔木林地,树种为杨树,面积为0.74亩(496.56平方米),对原有植被构成重度毁坏,对林业生产条件未构成毁坏。
处罚结果 一、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植被。 二、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即:2元×496.56平方米=993.1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17 14:40 处罚决定书文号 敖(林草)行罚决字〔2026〕第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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