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 | 邓文学 | ||
| 处罚事项 | 邓文学在敖汉旗四道湾子镇艮兑营子村炮手沟组东南山北洼阴坡地块,未办理林业相关审批手续,在林地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并将林地推成梯田状,造成林地毁坏。经鉴定,被毁坏林地类别为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林种均为防护林(国家级公益林),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67.99平方米(0.1亩);灌木林地面积为8710.96(13.07亩),经核实扣除耕地面积10亩,灌木林地实际违法面积为3.07亩。已对原有植被构成重度毁坏,对林业生产条件未造成毁坏。 | ||
| 处罚结果 | 一、停止违法行为,限期6个月内恢复植被。 二、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每亩二倍的罚款(乔木林每亩1143元),即:0.1亩×1143元×2倍=228.6元;;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每亩二倍的罚款(灌木林地每亩571元),即:3.07亩×571元×2=3505.94元;合计:228.6元+3505.94元=3734.54元(叁仟柒佰叁拾肆元伍角肆分)。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7-17 14:38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敖(林草)行罚决字〔2026〕第3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