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18号)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内自然资函〔2020〕219号)绿色矿山实行年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采矿权人应当将上年度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和本年度建设计划等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要求,现将《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2022年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和2023年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含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计划)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为了扎扎实实推进我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424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胜坡 4320259)
敖汉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吉隆矿业撰山子金矿2022年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和2023年建设计划.pdf
附件2: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书.pdf
附件2-1:吉隆矿业2023年治理措施(一采区) Model (1).pdf
附件2-2:吉隆矿业2023年治理措施(二采区) Model (1).pdf
附件2-3:吉隆矿业2023年治理措施(三采区) Model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