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政字〔2023〕33号
敖汉旗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内蒙古敖汉旗大黑山自治区森林
公园、内蒙古小河沿湿地自治区级
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赤峰市大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敖汉旗林草局:
你单位《关于撤销敖汉旗境内两个自然保护地的请示》(敖林草字〔2023〕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内蒙古敖汉旗大黑山自治区森林公园、内蒙古小河沿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敖汉旗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发文日期:2023-03-20 09:24
主题分类:农牧业、林业、水利,林业
索引号:111504307936478666/2023-00779
发布机构:敖汉旗人民政府
文号:敖政字〔2023〕33号
公开方式:
敖政字〔2023〕33号
敖汉旗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内蒙古敖汉旗大黑山自治区森林
公园、内蒙古小河沿湿地自治区级
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赤峰市大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敖汉旗林草局:
你单位《关于撤销敖汉旗境内两个自然保护地的请示》(敖林草字〔2023〕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内蒙古敖汉旗大黑山自治区森林公园、内蒙古小河沿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敖汉旗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