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22-07-15 16:17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111504307936478666/2022-0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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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敖政公办字〔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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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和《赤峰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赤政公办字〔2022〕6号),做好2022年我旗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现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围绕中心、重大事项,着力深化主动公开
(一)聚焦旗政府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我旗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统筹“八个坚持”,致力实现“八个突破”,加快推进我旗五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二)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大公开力度。按照《赤峰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围绕夯实政务服务基础、打造一流服务窗口、构建全周期服务模式、打通关键环节堵点难点、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便民利企质效等诸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帮助基层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第一时间知晓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
(三)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大公开力度。持续优化新冠疫情防控专栏建设,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动态、通知公告、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健康科普知识等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
二、加强政策公开精准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规划的动态更新和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托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内容包括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解读评论等。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旗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规划专题,集中发布解读“十四五”等各类规划。
(五)深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落实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一解读”,创新图表图解、音视频、H5解读、动漫、新闻发布、场景式等多种解读形式。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应选择其他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规范健全留言公开机制。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六)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大数据分析能力,以政策文件库和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为依托,推动建设政策文件智能回答数据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修订完善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并及时公开,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七)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倾力改善民生福祉,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对疫情防控、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大项目全面公开,及时公开交通水利、防灾减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信息,突出做好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八)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
(九)加强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以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到位,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内对外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措施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配套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
(十一)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提升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保政策的发布解读质量,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发布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推广就业服务政策,让更多的人能够知悉并获取相关就业培训等信息,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
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十二)规范政务公开栏目和窗口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1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集中梳理,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
(十三)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扩大自治区政府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使用范围,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程序,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十四)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新印发的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继续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牧区的各类惠民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嘎查村为单位通过嘎查村务公开栏公开,公示期满后在嘎查村委会建档留存,以便群众查询。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改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更好适应基层群众需求,提升电话解答、现场解答政策的水平。
(十五)发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强化流程控制,提升专题专栏建设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十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加强对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断优化发布解读、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加强专题专栏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
(十七)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建设。在推广试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提升地方标准应用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以公开强监督,全面增强履职能力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衔接,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主管部门责任,确保工作推进到位。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监督调度,提升主管部门工作水平。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部门要配强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人员变更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做好工作交接。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提升现有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二十)强化监督保障。将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作为加强监督保障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做到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
(二十一)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履工作职责,主动开展工作,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制度。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